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纳入标准
3.胸部影像学检查排除其它疾病(支气管结核、先天性肺囊肿、原发性支气管扩张、慢性充血性心衰、过敏性肺炎等)。
十六、类风湿关节炎
1. 提供符合类风湿关节炎分类诊断标准 ( 2010 年 ACR/EULAR 标准)的病史资料。
2.当前预后不佳因素包含以下任意两项:①关节肿胀数目≥6 个;②类风湿因子或抗 CCP 抗体,至少有一种高滴度阳性(正常值上限 3 倍);③ESR 或CRP,至少一项高水平(正常值上限 3 倍);④受累关节 X 线可见骨侵蚀(骨质破坏)。
十七、慢性乙型肝炎
既往有慢性乙型肝炎病史(HBsAg 阳性半年以上),且现 HBsAg 和 HBV DNA 仍为阳性者,并符合以下至少一条:
1.近半年内间隔1月两次以上肝功能检测提示ALT持续或反复升高。
2.ALT 正常,如有以下任一情况,提示疾病进展风险较大,可准入,包括:①肝组织学显示有明显的肝脏炎症(≥G2)或纤维化(≥S2);②ALT持续正常(每 3 个月检查 1 次,持续 12 个月),但有肝硬化/肝癌家族史且年龄>30 岁;③ALT 持续正常(每 3 个月检查 1 次,持续 12个月),无肝硬化/肝癌家族史但年龄>30 岁,肝纤维化无创诊断技术检查或肝组织学检查结果显示,存在明显肝脏炎症或纤维化;④有 HBV相关的肝外表现(肾小球肾炎、血管炎、结节性多动脉炎、周围神经病变等)。
十八、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
1.有符合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诊断标准的病史资料(骨髓细胞学检查证据)。
2.近三个月内两次以上血小板检查提示血小板<50×10 9 /L。
十九、多发性硬化症
1.有具备开展神经内科专科诊疗资格的三级医院出具、明确的多发性硬化诊断的门诊或住院病历资料(含脑脊液检查、诱发电位检查、MRI 检查结果)。
2.病程中两次典型发作并有两个分离病灶的证据,或者病程中一次典型发作,有一个分离病灶的证据,同时有脑脊液 IgG 异常。
3.有需要长期坚持服药的医嘱。
二十、重症肌无力
1.明确的重症肌无力住院病历资料或三级医院诊断证明。
2.在具有典型的重症肌无力(MG)临床特征(波动性肌无力)的基础上,初诊患者符合下列其中一项:①肌电图报告阳性;②抗胆碱酯酶药物试验阳性;③抗重症肌无力相关血清抗体之一(抗 AchR 抗体、抗 MuSK 抗体、抗 LRP4 抗体、抗 Titin 抗体、抗 RyR抗体)阳性。
3.有需要长期坚持服药的医嘱。
二十一、肝豆状核变性
1.明确的肝豆状核变性的住院或门诊资料(包括头部 CT、 MRI 异常、血清 CP 降低、肝功能异常、K-F 环阳性)。
2.有以下临床表现之一:①突出的椎体外系症状;②智能障碍或精神异常。
3.近半年内的头部 CT 或 MRI 检查资料异常,或肝活检肝铜检测报告,或致病基因突变位点检测报告。
二十二、多发性骨髓瘤
1.有明确的多发性骨髓瘤病史门诊或住院病历资料。
2.初诊患者符合以下第(1)条,加上第(2)条中任何一项:
(1)骨髓单克隆浆细胞比例≥10%和/或组织活检证明有浆细胞瘤。
(2)骨髓瘤引起的相关表现:
①靶器官损害表现(任意一项):1)校正血清钙>2.75mmol/L 或血钙升高的化验单;2)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min或肌酐>177μmol/L);3)贫血(血红蛋白低于正常下限 20g/L 或 <100g/L);4)溶骨性破坏,通过影像学检查(X线片、CT、MRI 或 PET/CT)显示一处或多处溶骨性病变。
②无靶器官损害表现,但出现以下 1 项或多项指标异常:1)骨髓单克隆浆细胞比例≥60%;2)受累/非受累血清游离轻链比 ≥100;3)MRI检查出现>一处 5mm 以上局灶性骨质破坏。
3.需要长期坚持用药的医嘱。
二十三、系统性硬化症
1.有近半年的门诊治疗(不少于 2 次)或住院诊断、治疗系统性硬化症的记录,需记载有病情和抗硬化症药物的使用。
2.有消化、心血管、呼吸、肾脏并发症之一:
(1)消化道并发症须同时具有二项:①吞咽困难、舌活动受限及其住院或门诊病史资料;②X线或胃肠镜检查有食道、胃肠道蠕动消失,提示食道、胃肠道纤维化或狭窄、梗阻、排空障碍表现。
(2)心血管并发症须同时具有二项:①近半年内有心包炎或心肌病变或心内膜炎或肺动脉高压的住院病史资料;②有心电图、心脏 X线、超声心动图检查异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