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加强统筹协同推进。依托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建立部门协同和央地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邮轮游艇装备产业发展。各地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区产业优势和发展需求,做好与本地区交通、文旅、海洋等规划对接配套,加强组织协调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作用,支持建立相关产业联盟,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建立邮轮游艇产业发展评估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对各地形成的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予以推广。
(十八)完善政策法规标准。稳妥推进外籍(境外)人员来华邮轮旅游便利化和通关便利化,研究制定国际邮轮运输服务评价规范。组织研究完善游艇安全管理,清理简化游艇登记注册、出航和航线等审批手续,完善游艇持证要求、出入境管理和运营相关规定,完善游艇检验制度,推动游艇开展型式检验,降低准入门槛和游艇运营行政成本。健全邮轮游艇和旅游客船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十九)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邮轮游艇发展的精准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邮轮游艇产业兼并重组和国际产能合作,探索面向游艇消费的信贷保险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建立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基金,促进邮轮游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邮轮游艇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上市融资。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重点支持大中型邮轮产业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彭衍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