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针对另外一种矮小类型,是特发性身材矮小症。具有特发性身材矮小表现的儿童特征就是:一切都“好”(生长速率正常、无内分泌等限制生长疾病的证据),只是身高水平特别低。很显然,特发性身材矮小并非生长激素缺乏所致,那么这种情况又是否可以打生长激素呢?美国FDA已批准将生长激素疗法用于特发性身材矮小儿童,国内使用生长激素治疗特发性矮小也是允许的。虽然“允许”,但并不推荐对每一名特发性身材矮小儿都常规使用生长激素。在美国对特发性身材矮小的儿童使用生长激素的治疗指征为:1、儿童的当前身高低于均数2.25 SD以上(矮小的标准是低于2SD);2、骨骺未闭合且基于骨龄所预测的成年身高低于正常范围,即男性成年身高低于160cm,女性成年身高低于150cm。
国内推荐满足下列条件的特发性身材矮小儿童使用生长激素治疗:1、身高落后于同年龄、同性别儿童平均身高2SD;2、出生时身高、体重处于同胎龄儿的正常范围;3、排除了系统性疾病、其他内分泌疾病、营养性疾病、染色体异常、骨骼发育异常、心理情感障碍等其他导致的身材矮小的原因;4、生长激素激发试验生长激素峰值大于等于10ug/L;5、起始治疗的年龄为5岁。
启动治疗,需要多方面权衡利弊
我们非常理解家长想要改善孩子身高的迫切愿望,担心孩子将来会因为身材矮小导致不自信、影响心理健康发展,影响未来择业择偶等等。但事实上,大多数特发性身材矮小的患者都有正常的心理社会功能,身材矮小对同伴接受度或交友的影响也极小。严重身材矮小的心理社会影响目前尚未得到充分研究,身材矮小可能对部分个体有影响,但对另一部分人却没有影响。从心理健康角度看,某些情况下接受治疗有意义。比如身材矮小达到失能的程度,通过心理咨询及安慰没有帮助,并预期生长增加可能为患儿提供心理社会获益、改善儿童的自我形象和社交效能。但同时应该了解,除了每天皮下注射带来的治疗负担外,治疗本身也可能会引起儿童对身高的过度关注,进而可能产生不良心理社会后果。因此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家长带孩子定期到门诊随访很重要。今天就先聊到这里,明天我再接着跟大家分享有关使用生长激素治疗预期和安全性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