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哲学史上,贝克莱被公认为是主观经验论的创始人。贝克莱的主观经验论,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就是:心外无物。在贝克莱看来,从天上的星宿到地上各种不同的事物,它们的存在就是“我”所感知或被“我”感知,任何独立于主观经验之外的存在“都是不可思议的”,是“荒谬”的。因此,贝克莱断言:“存在就是被感知”。在《人类知识原理》一书中,贝克莱对“物体就是观念的集合”或“存在就是被感知”进行了详细论证。
笔者认为,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一命题在一定条件下是成立的。
首先,“存在”一词是感知的产物。语言是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的一个中介。语言含义的生成既离不开认识主体,也离不开认识客体。在主体对客体的感知中,语言应用而生。离开感知,语言的产生也就无从谈起。随着感知的变化,语言的含义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存在”一词就产生于人对存在的认识和感知。
其次,“存在”有两种存在,一种是主观存在,一种是客观存在。主观存在是反映在人们观念中的存在,是一种不能脱离主体的存在;客观存在是一种不依赖于认识主体的存在。在康德的哲学中也有类似于这两种存在的关于两个世界的划分:物自体构成的自在的世界和由表象形成的现象世界。康德认为有三种物自体:物自身、灵魂、上帝,而现象的世界存在于灵魂这种物自体之中。如果取消康德哲学中的上帝,那么这两个世界就是由人和物的自身组成的本体的世界和在人的灵魂中的现象世界,物自体的世界是不可知的,而现象的世界是可直观的。罗素也认为存在两个世界:公的世界和私的世界。公的世界就是实体的世界,私的世界是在“我”之内的世界。这两个世界是一种映照关系,在我之内的私的世界中的物映照着在我之外的公的实体世界中的物,我们生活在一个实体的世界中,但是我们看到的是在我之内的私的世界。公的世界与私的世界的思想出自罗素《我的哲学发展》,是罗素对于世界的最后理解。
再次,对主观存在而言,“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一命题是成立的。主观存在与认识主体是统一的。有多少认识主体,就有多少关于存在的认识。认识主体之间的交流,实质就是不同主观存在者之间进行的一种关于存在的对撞。感知是主观存在的唯一来源,所以,主观存在就是被感知。但对客观存在而言,“存在就是被感知”这一命题是不成立的,因为客观存在是不依赖于人的感知的。
五、说知识和信仰的关系
知识与信仰的关系,是对立的关系,还是统一的关系,还是互补的关系,笔者认为,应是这三种关系的有机统一。
知识与信仰,对立的方面是:知识本质是对信仰的反叛,知识总是在解构信仰,让信仰碎片化,同时让知识本身成为信仰。知识与信仰,统一的方面是:信仰本身就是一种知识,同时,知识的探索,也离不开信仰的动力。知识与信仰,互补的方面是:知识与信仰,各有各的地盘,共同构成人类应对世界的方式。知识为人类提供有限性和确定性;而信仰为人类解决无限性和不确定性问题。
知识与信仰,其不同之处是多方面的。
知识与信仰,其起源也不同。信仰起源于对恐惧的回避,知识起源于对未知的探索。无知是知识的基础;恐惧是虔诚的基础。
知识与信仰,其内核也不同。信仰的核心是敬畏。知识的核心是真理。
如何证实信仰?按照超理性主义者的看法,信仰是“自我证实的”,“自身就是自身的证明”。如何证实知识?判断知识为真理的主要标准有:符合论、融贯论、实在论。真理的符合论是这样一种理论,即真理在于命题(或语句)与证实或肯定命题的事实或事态之间的关系。一个信念是真的,是当它肯定一个符合事实的命题。真理的融贯论是说,讲一个命题或信念是真的,就是讲它与其他命题或信念的系统相融贯。真理的实在论认为,一个信念是真的,当它是有用的或得当的。
知识与信仰,存在方式也不同。知识的主要存在方式是科学,而科学又有不同的学科分类,而不是科学的知识,自然也就会逐步被人们所淘汰。而信仰的存在方式主要是宗教、巫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