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海舫教授强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 2014》中明确规定: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提取物),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毫克/100毫升、5毫克/100毫升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毫升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7毫克/100克,其中100克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较大年龄段的奶粉中允许加香兰素,从侧面说明这是一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毛海舫教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