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列举的为少数大寺庙所做大买卖的情况,至于其他中小寺庙做买卖也很普遍,方法是将蒙古地方的牛、马、羊及畜产品运到沈阳、锦州、北京、天津、张家口等地出售,买回那里的绸缎、烟茶、首饰品和马具、家用器皿等货物,出卖给牧民,从中牟取利润。另外还寺庙把牲畜放到牧民家代放,按比例分成;由于清政府的大力扶持,给寺庙以很多经济优待的特权,如不征赋税或少征赋税等,使得寺庙的经济势力很大,所以全区大部分地区,许多寺庙所占的土地、牧场、牧畜都超过了当地盟、旗封建领主私人占有的数目。所以清代喇嘛教寺庙变成了蒙古地区最富有的地方,上层的喇嘛同世俗封建领主一样是最富有的阶层。
到了1945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和有关研究人员经过考察、调查的数目,内蒙古地区庙约1366座,喇嘛人数约6万人。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寺庙、喇嘛人数统计表

另外:清代属于内蒙古卓索图盟的土默特左、右旗属哲里木盟的郭尔罗斯前、后旗有寺庙36座,这样解放初期内蒙地区实有寺庙约有1408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