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驾照撤销or注销两种状态?
某天夜黑风高的晚上,
突然不远处传来,
明姑娘一惊一乍的嚎叫,
我的驾驶证被撤销了?
啊啊啊,不对,是被注销了?
好像也不是!
em...
其实如明姑娘般分不清两者的并不是个例,
身边不少车友对驾驶证状态都不了解,
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只能报以一脸问号。
那么,
到底如何区分这两种,
容易混淆的驾驶证状态呢?
请看下面!
1.驾驶证被撤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八条第三款: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考驾照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投机取巧!
2.驾驶证被注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如果驾驶证不小心被注销了,请问还有得救吗?
有得救!!!但限于两种情况:
1.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类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2.逾期一年以上未体检类
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温馨提醒
有上述注销条例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既然有得救,请问如何办理恢复驾驶资格?
程序如下:
Step1 前期准备
1.前往深圳市区级以上联网医院体检(6个月内有效)。
2.准备3张白底一寸免冠照片,建议到有资质的照相馆或者自助设备拍摄。
Step2 办理流程
1.网上或现场预约服务。(网上预约优先办理)
2.带上相片和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回复驾驶资格业务现场。
3.未换证类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未体检类提交资料办理。
Step3 领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