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经常走路上班的人
若要问我最讨厌哪种开车行为
一是和行人抢斑马线
二是雨天“飞车”使得水花四溅啊
如今和行人抢斑马线这一行为经过整治
在深圳已经变得比较规范
“飞车”溅湿人的行为仍然一如既往
这个时候真的很想说一声
万水千山总是情
不要溅我行不行
雨天遇上被“飞车”溅湿这事真的挺无奈
绝大多数时候只能自认倒霉
在很多人看来
机动车碾轧积水溅湿路人
只是驾驶员的个人素质问题
仅是有悖最基本的文明驾驶常识
对这种情况只能在道德层面予以谴责
因为没有制度明文规定碾压积水溅湿路人属于违法
然而现在不同了
有城市对这种行为进行了实际性处罚
四川绵阳,一男子站在路边等车,他身前的路面上有一滩积水。这时,一辆白色SUV驶过,溅起积水,让路边的男子湿了一身。男子意图找肇事司机理论,但肇事车驾驶人却并不予理会。随后,男子向交警部门举报。查看监控后,交警部门认为肇事车驾驶人行为违法,对其罚款200元!
事件一披露
引起了网友热议
不少人纷纷拍手称快
看来真的很痛恨此行为
虽然没有明文法规说开车溅湿路人要受罚
但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
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
机动车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规定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
应当停车察明水情
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因此
这次碾轧积水溅湿路人被罚
是对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一次警示
作为交通参与者
只有遵守交规、有序出行、理解谦让
才能构成和谐的交通秩序
同时也请各位驾驶员
一定要养成文明驾驶习惯
这不仅仅是为了他人
也是为了自己
毕竟不可能永远都坐在车里
天道总会有轮回之时
最后一起看看行车过水不同时速造成的影响
车速10至20公里/小时,对行人影响不大
30公里/小时左右,膝盖以下被溅湿
40公里/小时左右,水花溅起1米多高
请驾驶员们在雨天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降速行驶
为了自身驾驶安全
也为了路人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