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审计学科有其特殊性。前文已经分析,审计是一个“旁观者”,其本身有审计的对象⑧。审计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审计活动,而不是审计的对象。但是审计的对象是审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研究审计活动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审计的对象,审计的对象在所有审计活动的构成要素中是最能反映审计学科对象的属性的。脱离审计的对象,就无法研究审计活动;不研究审计的对象,就无法形成对审计科学研究的完整认识,无法实现知识创新,也无法指导审计实践。这就容易造成审计学科研究对象和审计对象的混淆,从而导致审计学科边界的模糊。审计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审计活动,审计活动包括审计的对象(含审计内容),而如前所述审计的对象可以涵盖任何业务活动,这样一来审计学科的研究对象也就拓展到了任何业务活动。这进一步加剧了审计学科边界的模糊性。如果一个学科的研究对象无所不包,那么它如何开展研究?它还是不是一个学科呢?
审计活动客观存在,所以审计是一个学科,它的研究对象就是审计活动;但审计的对象(审计活动的组成部分)理论上可以无所不包,所以审计学科的研究对象也可以无所不包,这又导致了审计学科很难说是一个学科。本文将这一矛盾称为审计学科悖论。
应当如何认识审计学科悖论?第一,不管审计学科的研究对象多么广泛,必须承认,审计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审计活动。只要审计活动客观存在,审计学科就有其研究对象,审计就必然是一个学科。第二,审计学科的研究对象(即审计活动)必须包含审计的对象,而审计的对象往往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和规律,从而是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属于其他学科的知识范畴。所以,审计学科无法脱离其他学科而单独存在,其必须建立在其他学科知识的基础之上,这是审计学科自身的属性。实际上,很多学科都建立在其他学科的基础之上,比如物理学科的很多内容是建立在数学学科的基础之上。但是,审计学科的特殊之处在于,无法脱离其他学科是其本身的属性,而非审计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⑨;而且其赖以存在的学科众多且不断扩大,因为审计的对象众多并不断拓展,而所有审计都建立在对审计对象深刻把握的基础之上。第三,在审计对象和审计学科研究对象有较大拓展的情况下,必须把握审计学科的逻辑主线,只有这样审计学科才能既不丧失“自我”,又能解决实际问题。
审计学科悖论下审计学科建设该如何进行?如果要保证审计学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就应把所有审计的对象纳入审计学科的研究对象之中,这种做法是不现实的。从本文所研究审计内容的角度,上述情况下审计学科建设(主要指审计科学研究)可以分为三个层面:
1.“基础审计学”。研究审计活动的一般性规律,简化审计对象的具体细节。这一层面的研究可以称为基础审计学,目前审计学科的很多研究都处于这一层面。此种研究能产出对审计活动本身的知识,但是对于指导具体审计实践的作用较小。
2.“普通审计学”。研究所有或大部分审计对象都涉及的审计内容,尽可能地提炼所有审计内容的共性知识,这一层面的研究可以称为普通审计学。目前,审计学科在这一层面的研究较为不足。根据前文的分析,资金活动审计很可能充当这一层面的研究对象,但是在目前审计内容快速拓展的情况下,要提炼众多审计内容在资金活动方面的共性,需要更深入的研究⑩。一种可能的途径是,先在会计学科中加强对企业、政府、非营利组织等各类组织资金活动共性的提炼归纳(当前会计学科在这一方面做得也不够),以此为基础再开展审计学科的相应研究。
3.“专门审计学”。针对每一种审计对象,分别进行研究,这一层面的研究可称为专门审计学。专门审计学不能贪多,而应以实践为依据、以需求为导向。当前审计学科在这一层面的研究仍然非常传统,无法满足审计内容快速拓展的需要。比如,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亟需开展深入的研究。
综上,从审计内容的角度来看,基础审计学、普通审计学、专门审计学可以作为审计学科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开展审计学科的下属学科设置、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