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旅游产品和旅游品牌包括4A级(含)以上景区、四星级(含)以上乡村旅游区、四星级(含)以上旅游饭店、四星级(含)以上汽车旅游营地、国家和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等被摘牌、降级的。
(三)重大旅游项目被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或被列入重大旅游项目推进缓慢名单的。
(四)“一键游广西”智慧旅游项目不正常运营的。
(五)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交通设施、旅游厕所、旅游信息咨询服务设施、旅游标识系统等无新增、不常态化开放或维护管理不当造成严重损坏的。
(六)产业规模、产品供给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提档升级滞后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
(七)本办法第十三条情形之一的。
第十七条 被取消称号的单位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验收认定。对已授予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市称号的单位,提档升级(包括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数量增加,产业规模、产品供给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完善提升)不明显的,给予批评、警告处理。因所辖县(市、区)被取消广西特色旅游名县或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造成其辖区内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总数不达70%的,取消已授予的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市称号。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与评分细则
(2022年修订)
序号 | 项目分类 | 分值 |
1 | 体制机制与政策保障 | 60 |
2 | 旅游规划与项目招商 | 90 |
3 | 旅游设施与公共服务 | 150 |
4 | 智慧旅游与服务质量 | 80 |
5 | 旅游供给与融合发展 | 285 |
6 | 宣传推广与市场营销 | 45 |
7 | 市场监管与文明旅游 | 65 |
8 | 城乡环境与共建共享 | 145 |
9 | 旅游经济与社会效益 | 60 |
10 | 改革创新与示范带动(加分项) | 120 |
合计 | 1100 |
指标体系
























说明:
1.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重点在于立足本身资源,创新思维,找准关键点和突破口,综合协调多方力量。促进产业融合,加强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地释放旅游经济“红利”。各章节主要评价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