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年中购物节正如火如荼进行中,各大电商平台促销大战已打响。如果您也想加入跨境电商企业行列,这一篇可不能错过。
本篇指引分别介绍跨境电商企业类型、备案流程、通关模式和注意事项等,让您更了解运营跨境电商企业 涉及的海关业务。
01
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主体
我公司也想加入跨境电商企业行列,请问需要到海关备案吗?
目前,以下企业需要到海关进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一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进口业务的企业;二是境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境内代理人;三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的企业。
02
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
我公司想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但是在备案过程中,发现跨境电商还有不同类型可以选择,具体我们应该怎么选呢?
目前,跨境电商企业共4种类型,分别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具体企业类型释义详见下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TIPS
1.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是指境内向境外消费者销售跨境出口商品的企业,为商品的货权所有人;或自境外向境内消费者销售跨境商品的境外注册企业所委托的境内代理企业,由其在海关办理备案,承担如实申报责任,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并承担民事责任。
2.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是指在境内取得市场主体资格,为交易双方(消费者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的经营者。
3.支付企业
是指在境内取得市场主体资格,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委托为其提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支付服务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及银联等。
4.物流企业
是指在境内取得市场主体资格,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委托为其提供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物流服务的企业。对于仅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物流企业,跨境电商类型应勾选“物流企业(仅B2B)”。
03
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流程
我公司已经在海关办理了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如果还想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应该如何进行备案呢?
未办理报关单位备案(包括报关企业备案或者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的企业,需要事先办理备案;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包括报关企业备案或者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的企业,直接通过变更企业备案信息即可。具体操作如下。
TIPS
第一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
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和稽查”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
第二步:办理电子口岸IC卡
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当地电子口岸。
第三步:变更企业备案信息
已经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企业,需要通过信息变更方式维护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
注意事项
1.如变更“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栏目中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的“经营范围”栏目中应注明“跨境电子商务类型”“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
2.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ICP与EDI证书。
3.支付企业应具备银保监会或者原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范围应包括“互联网支付”)。
4.物流企业应具备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