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纽希婴配粉抽检不合格,生产商黑龙江鞍达实业被罚没近90万元
根据2021年6月24日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绥市监罚字﹝2021﹞014号),该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规定,被没收没收违法所得75.28元,没收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2罐(规格为800g/罐),并处罚款处罚款10万元。
根据2021年6月24日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绥市监罚字﹝2021﹞015号),该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儿配方乳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1770.08元,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157罐(规格为800g/罐),并处货值金额二十倍罚款772000元。
以上两项行政处罚,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被没收违法所得1845.36元,罚款87.2万元。
据了解,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52年的安达乳品厂,1995年成立红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公司被确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同年旗下“红星”商标被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4年曾联手内蒙古伊利集团共同扩建保鲜奶项目规模,2015年更名为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期间还曾获得“国家乳制品最高产品质量银牌奖”、“首届国家食品博览会金奖”、“全国食品行业名牌产品”、“黑龙江省免检产品”等荣誉。(来源:每日食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