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广东森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广东森乐食品有限公司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139元;2.罚款200552.96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揭东市监行处字〔2021〕8号)。
据悉,广东森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注册资本185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生产蒸蛋糕、蒸三明治、蒸蛋糕卷、烤夹层蛋糕、烤戚风蛋糕、饼干的食品生产企业,自称秉持“以顾客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线上渠道入驻天猫、京东,线下渠道覆盖300多个城市,500多家经销商。(来源:每日食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