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的要求更加细化。2020年,成都市教育局印发的《成都市特色化校名命名导则(2020年版)》提出,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称不得冠以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字样;不得冠以“双语”“英美”等与实际不符或容易产生误导作用字样。登记使用的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含义一致。
除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也受到约束。
2022年1月9日,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也发布通知,同意批复八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变更办学名称。
2021年9月,业内就曾传出消息,蛇口国际学校(Shekou International School,简称SIS)更换了校名和Logo(徽标)。目前,该校中文校名为深圳市蛇口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新徽标不再体现中文“国际”字样,但英文校名仍与原名保持一致。
公开资料显示,SIS是珠三角地区最早、最大的国际学校,于1997年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许可,也是第一批获得国家认证的国际学校。
根据教育部定义,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是中国政府特许设立、为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供教育服务的专门学校。对于这一类学校的名称,教育部2014年底已出台《关于做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有关工作的意见》予以规范。
具体来说,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外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相符;应当反映不同国别普通教育的性质、层次和类别;名称前应加上所在省份或城市的名称;“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必须作为学校名称后缀使用。
但在过去多年里,一些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往往将品牌名和“国际学校”四字绑在一起,比如广州誉德莱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更名前为广州誉德莱国际学校。容易与之混淆的还有另两类常见的“国际学校”:一类是仅招收外国学生的公立中学国际部,在北京,大众熟知的人大附中国际部就属于这类;另一类则是同时招收中外籍学生的民办学校。
马学雷指出:“民办国际学校不是一个严谨的概念,如果是按办学性质划分,国内只有公办和民办两种学校,且二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无论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还是民办教育促进法(下称“民促法”),都没有赋予“国际学校”法律地位。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虽然通常被视为“国际学校”——学校官网也多如此宣传,但是按照规定,这一类学校不在中国学制系统内,其实施的教育活动也不属于中国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教育。
2022年3月28日,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再次强调“公民同招”,并要求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种种政策释放的信号非常明显——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国学生必须接受国内教育且参加中考,市场上有一些机构打着‘国际学校’旗号,吸引那些打算留学的孩子上国外课程,这并不符合规定,也不属于正规的义务教育。”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指出。
北京的国际教育咨询机构“爱选未来”负责人张海向《财经》记者分析,在北京地区,现在名称前带有“国际”“双语”等字眼,且有一定体量的民办学校,基本上都有20年以上历史了。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无论是生源还是师资都已稳定,本次改名对它们的影响并不大,而对一些创立时间不久的学校品牌而言影响较大。
随着“国际”标签的逐渐褪去,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多所学校开始突出“多元高中”“国际化学校”“以汉语为中心”等宣传用语,这也体现出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这一行业领域的管理趋于严格化、规范化。
“国际学校”往事
李猛在国际化教育行业从业多年,本能地关注政策,当得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能再叫“国际学校”时,其第一反应是,“以后要越来越规范化了”。但毕竟是用了多年的校名,一些办学者内心多少也夹杂着一丝复杂的情感,这既隐含着对早期民办教育政策红利的感激,也对未来发展方向有一些不确定。
要理解这种复杂的情感,不得不提到一个事实:国际学校已经在中国存在了40多年。198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五国大使馆共同建立北京顺义国际学校,在“新学说”的研究中,这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所完全采用国外教学和管理体系的学校,代表官方认可的、正式的国际学校开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