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还要缴医保:广东医保缴费年限将集体延长,打工人不用再养老人?
彼时,社会还处在“高积累、少分配、低福利”的年代,更多的劳动价值被凝结于国家的基础建设,退休不缴费是改革的一种“妥协”,更是一种“福利”与“承诺”。
但是,职工医保开启缴费后,年限并没有全国统一,而是各地“因地制宜”。纷乱不一的缴费年限,从那时起便悄然蔓延。1999年,福建省确定年限为25年;2001年,北京市确定“男25年/女20年”;2002年,浙江宁波确定年限为15年;2006年,黑龙江牡丹江确定“男30年/女25年”……
多年来埋下的这颗种子,成为未来任何一次对职工医保进行结构性改革时,都无法忽略的问题。
在职工医保改革时,经常要面临一个问题:如果要维持职工医保基金的平稳运行,到底需要多少年的缴费年限?
从精算的角度来讲,要计算能够维持职工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缴费年限相当困难。因为能左右的因素太多了,从在职退休比、缴费基数、费率,到待遇支出,林林总总。
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娄宇告诉八点健闻的那样,“医保就是块海绵,不像养老保险属于货币给付型,医保是服务给付型,一项新技术纳入就会迅速消耗巨大的资源。”他补充说明,“基金支出比较复杂,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没什么数理基础,更多是政策上的考量。”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王超群也向八点健闻表示,各地的年限设置,难说有什么科学依据,亦没有相关研究指出缴存20年或30年是最优解,“可能只是觉得这么设置可以,便这么设置了”。
但也不是没有人进行过测算。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何文炯采用寿险精算技术,基于某市2009年缴费规则与人口结构,测算该市最低缴费年限为男22年、女20年。
在广东东莞,当地医保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测算,2011年设定职工医保的缴存年限为“男30年/女25年”。东莞医保设计这套系统的负责人张亚林告诉八点健闻,其主要运用人口年龄金字塔、期望寿命方法,充分考虑医疗保险抗风险能力后达成的制度设定。
“在职退休比”被张亚林视为重要的影响因素。若社会年龄结构一直维持100人中20人退休,则不需要增加缴费;一旦结构失衡出现100人40乃至50人退休,则需要提高年限、增加缴费或是降低待遇来维持平衡。
人口结构的迭代,也是全国多地在测算缴存年限时一个最重要的考虑。从1993年至今,在职退休退休比由5.4降至2.8。与此同时,我国步入老龄化,每年有超过2000万人退休,但每年新增的潜在劳动力供给约为1700万~1800万。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院长彭希哲曾表示,未来每年都会减少300~500万劳动年龄人口。
作为具有“共济性”的医疗保险,其疾病风险始终由参保人共担。经历了二十多年的社会发展,职工医保的筹资背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口结构转变、人均寿命延长、医疗需求增长……职工医保的福利池也需要续存和注水,当退休人员不缴费,其缴费压力势必落到在职人群与企业身上。
任何一个健康的医保基金应当是“这代人养这代人,自己缴存的医保养活自己”,而非“上代人养这代人,这代人养下代人”。
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也为退休人员缴费。王超群曾统计《全球社会保障制度2010》发现,在76 个社会医疗保险国家或地区中,有39个国家或地区的退休老人需要缴费。
但不论是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还是去年的“医保待遇清单”,面对复杂的半积累系统,国家从未有足够的决心和把握设定“统一年限”,而是留给各地自我探索的空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曾统计了全国54个职工医保统筹地区的缴费年限,他发现,截至2018 年12 月,有32%的地区规定男职工的缴费年限政策为30年,36%的地区规定为25年,24%的地区规定为20 年; 女职工缴费年限政策规定中,有42%的地区为25年,48%的地区为20 年。
还有一些统筹区,设定年限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最低15年一致,如上海,此数值依据20世纪90年代人口平均寿命与退休人员平均余名等因素测算。
但需要看到的是,尽管缴费年限相对较低,但上海由于费率远超全国平均水平(单位缴费10%远高于全国6%的目标),其基金运行也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