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人交往
与人相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做不符合形势的事情,如果一个人不能辨明形势,分不清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损害。正所谓顺势而昌,逆势而亡。一个人在社会中沉浮如果想要做到游于“世”或者说不为痛苦所烦恼就不能为势所困,去做“迫不得已”而做的事情,或者去做超越限度的事情都是不可取的。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不顾“汉”家气数已经消亡,强意北伐曹魏,匡复汉室,结果功败垂成。这样的例子在中国的历史上不胜枚举,他们都可以被视为逆势而行的举动。一个社会的发展自有促使其运动的法则,这不是人力所能及或者可以改变的,当它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要发生变动与改变,人在法则面前只能顺应不能违背,违背发展的潮流就会令自己受到损害。如果一个人想要做到这一点,那么它应当破除使之产生不得不做的信念。只有一个人真的做到了从束缚中摆脱出来,他才能脱离痛苦,去享受自由的欢乐,获得悠然自得的心情。
庄子并不是提倡人应放任自己,听任“道”的安排,因为他用《德充世》这篇文章来专门讲德,这个“德”与儒家倡导的“束欲”之德完全不同。如果想要做到庄子提倡的“德”,他首先应当是一个“才全”的人,要做到“才全”先要做到前文提及的那些内容,之后,他便能领悟“道”的内涵不再刻意的追求一切了。可见庄子的“德”是无欲之德,是将引起“非德”行为的诱发原因,用“道”的境界一一化解的一种德行。他(她)的精神与“道”融合为一,是致万物而为无物的境界。这充分说明了精神的快乐的对于人的作用究竟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