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诊疗新规推动行业“大洗牌”,利好微医等数字医疗平台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对医疗机构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监管责任等方面列出了细致的规定。
多家券商分析师报告和媒体分析文章指出,《意见稿》的发布,将原本模糊、混淆的互联网医疗概念清晰厘定,亦划清了医疗、医药和技术服务之间的边界, 使得“医归医、药归药、AI归技术”,推动互联网医疗行业形成三条细分赛道。

同时,行业内均关注到《意见稿》中关于互联网诊疗要与实体机构提供的诊疗服务做到最大限度的“同质”的要求,及其回归“严肃医疗”的价值导向,认为这一价值导向将对各类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各类平台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线上线下同质”、“以健康为中心”定义医疗服务
对于处在严肃医疗赛道上的企业,监管新规的落地将结束“鱼目混珠”、“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中金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对已具备完善合规监管体系、完备诊疗购药流程手段的头部公司是长期利好。彭博社的报道称中国互联网诊疗监管新规将利好微医等严肃医疗服务平台。
《意见稿》提出的“医疗机构电子处方、处方审核记录、处方点评记录应当可追溯,并向省级监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部门管理互联网诊疗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药学服务、信息技术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等要求。
分析人士指出,意见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主体的数字化能力和医疗服务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互联网医院是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必要前提;在此基础上,医保的接入是进一步检验互联网诊疗服务“含金量”的“金标准”;而互联网医联体,更是需要相关企业有能力连接、赋能医疗价值链上的多方。
以微医为例,公开资料显示,其在中国已拥有31家互联网医院,其中18家打通医保支付。同时,其所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参与到了地方医改当中,在山东、天津等地落地的互联网医联体,通过分担大医院压力,提升基层医院能力,并为医保等支付方提效,实现了对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赋能。
《意见稿》进一步推动了中国互联网诊疗体系的完善,充分考虑了互联网诊疗的特殊性和实体医疗机构的管理原则,是对行业的一次“大浪淘沙”。此外,《意见稿》意味着互联网诊疗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便于支付方考核互联网诊疗的效果,有利于更广泛、及时地将更多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支付保障范围。
高盛研报认为,意见稿并未超出市场理解范围,大体上符合政策演变方向,而互联网医院商业模式持续发展,市场近期关注处方外流,长期关注慢病管理、医共体和保险相关增值业务。
行业实践表明,能否享受监管带来的政策红利,取决于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互联网医疗基础设施,及相关的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经验,以确保“线上线下服务同质”。与此同时,符合“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国家战略,并与原有医疗服务体系实现融合发展,也是数字医疗平台被业界看好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