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赤霉烯酮又称F-2毒素,主要污染玉米,但对大麦、小麦、高粱、小米和大米也有污染,且在面粉、麦芽、啤酒及大豆及其制品中也可检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玉米粉中玉米赤霉烯酮应≤60μg/kg。玉米赤霉烯酮具有类雌激素样作用,可表现出生殖毒性作用,也有免疫毒性,对肿瘤发生有一定的影响。造成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在种植、采收、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受到霉菌污染,生产经营企业没有严格挑拣原料和进行相关检测,或工艺控制不当。
(六)铅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干制蔬菜中的铅(以Pb计)应≤0.1/(1-脱水率)(mg/kg)。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若长期过多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可能会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或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料;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七)极性组分食用植物油经高温加热和反复使用后可发生—系列化学反应。在营养价值下降的同时还会产生某些毒性物质,如丙烯酰胺、多环芳烃、醛基和羰基物质等,这些物质的增加,可使油的物理极性增加,因此又将这些物质称为极性物质。油的不饱和程度越高、油温越高、反复煎炸的次数越多,极性物质产生和增加的也就越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植物油的极性组分应≤27 %。植物油中极性组分超标会影响油脂本身的品质和风味,长期食用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八)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拟除虫菊酯类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马铃薯除外)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限量值应≤0.01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对皮肤有刺激作用,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等症状。
(九)水胺硫磷水胺硫磷为有机磷杀虫剂,兼具胃毒和杀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水稻和棉花虫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茶叶中水胺硫磷应≤0.05mg/kg。水胺硫磷属于高毒农药,主要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中毒。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十)维生素D3维生素D3是人类生长发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缺乏维生素D3会降低钙的吸收利用,可能导致佝偻病、骨软化症、骨量减少及骨质疏松等疾病。不合格样品明示执行标准企标《美澳健牌钙维生素D维生素K软胶囊》中规定:本产品维生素D3(以胆钙化醇计)的含量范围为3.2~7.2[μg/粒(1.0g)];企业标准《丹吉儿®钙镁维生素D软胶囊》中规定,该产品维生素D3(以胆钙化醇计)的含量范围为0.83~1.11[μg/粒(1g)]。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或强化营养素类食品中营养素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说明该产品在质量上存在缺陷,达不到产品宣称或消费者预期的营养补充的目的。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