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而经由阳气生命力存在的事实,而决定一个生命体的存在须经过一个动态而不分离的过程而完成,这个过程中生命力的存在并决定生命体的存在与完成是不曾分离的,这决定了我们所阐述的过程即属于一个整体。是以,我们所讨论的“阴”是与“阳”是统一的。因此,这两个事实之间因为相同的因果性而统一,且获得了对特殊性普遍化的解释。所以,所谓“阴”即是一个同时含有“阳”的存在,我们所见的生命体本身的形体,无论结构组成或者颜色质量等物质性存在,即属于“阴性体”。假若一个生命体失去生命之后,我们所见到阴性体作为生命体时的“生命的阳”亦因生命体阳气的特殊性而失去,而这时候对该失去生命体的阴性体的“阳”则变成了另一种“阳”,即是上文所提到的自然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