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龄前无故放弃纯母乳喂养,不利于婴儿生长发育以及后续的健康。值 得注意的是,受母乳成分研究、原辅料生产技术等限制,目前任何婴儿配方乳 粉都不能与母乳相媲美, 只能作为不能母乳喂养或母乳分泌不足时的无奈选择。
特别提醒, 不宜直接用普通液态奶、成人奶粉、蛋白粉、豆奶粉等喂养婴幼儿。
3. 常见婴幼儿配方乳粉按照月龄分为几段?如何选用?
根据现有的国家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按月龄段分为三段。
①婴儿配方乳粉
也称为“1 段”配方乳粉,适用于 0~6 月龄的婴儿,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 够满足 0 ~ 6 月龄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
②较大婴儿配方乳粉
也称为“2 段”配方乳粉,适用于 6~12 月龄的较大婴儿, 配方乳粉搭配添 加的辅食,能够共同满足 6~12 月龄的较大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
③幼儿配方乳粉
也称为“3 段”配方乳粉,适用于 12~36 月龄的幼儿,作为多样化膳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满足正常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
如何选用婴幼儿配方乳粉?
首先,消费者应根据婴儿的月龄选择适合的产品。
其次,消费者应学会阅读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
认清标签上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号。婴幼儿配方乳粉实施产品配方 注册制,注册号为“国食注字 YP+4 位年代号 +4 位顺序号”(其中 YP 代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 ,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网站上查询,产品标签内容应与注册标签样稿一致。
此外, 消费者应学会阅读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上的年龄段、配料表、 营养成分表、有效期等内容,并根据这些进行比较和选择。
第三, 市售不同产品所含营养成分的种类、含量、来源等略有不同, 只要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都能满足婴幼儿的营养需要。一般来讲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价格与营养价值关系不大。
4. 有特殊疾病或医学状况的婴儿,应如何科学选用特 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有功能性胃肠病、乳蛋白过敏、食物蛋白过敏、氨基酸代谢障碍等特殊疾 病或医学状况的婴儿,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选用特殊医学用途婴 儿配方食品,包括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和 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 这些产品均应符合《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GB25596)规定的能量和各营养素指标要求。
① 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
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主要应用于功能性胃肠病婴儿的膳食管理,也可用 于非母乳喂养的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父母或兄姐有过敏史) 的初步干预喂养。 如果婴儿出现乳蛋白质不耐受问题(如频繁哭闹、吐奶、腹泻等) ,经医务人 员确定为功能性胃肠病(或功能性喂养不适)时,可遵医嘱食用一段时间的乳 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
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中所有的乳蛋白都经过水解而成为乳蛋白片段或 肽段。一般来说,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中乳蛋白片段或肽段的平均分子量 应小于 5KDa(范围为 3-10KDa)。
② 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
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主要应用于乳蛋白过敏婴儿的膳食管理。
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中的所有乳蛋白经深度水解生成游离氨基酸、二 肽、三肽和短肽的混合物,绝大部分氮以游离氨基酸和分子量小于 1.5KDa 肽的形式存在,配方中不含食物蛋白。
乳蛋白包括乳清蛋白和酪蛋白两类。水解用乳蛋白的来源包括单一乳清蛋 白、乳清蛋白和酪蛋白混合蛋白以及单一酪蛋白,均能够满足婴儿对蛋白质的需求。
③氨基酸配方
氨基酸配方,主要应用于食物蛋白过敏婴儿的膳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