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哥舒翰的兵器真的是刀吗?非也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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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右节度使的设置就是为了防御吐蕃的,治所在都州(今青海省乐都县)。天宝八载(749年),发动石堡城之战,取得大捷。唐军攻占石堡城。唐玄宗十分高兴,哥舒翰因军功拜特进、鸿胪员外卿,给予一个儿子五品官,赐物千匹,赐庄园一座,加摄御史大夫。天宝十一载(752年),又加封开府仪同三司。天宝十二载(753年),哥舒翰兼任河西节度使,进封凉国公,食实封三百户,不久,进封西平郡王。次年,再拜为太子太保,加实封三百户,兼任御史大夫。
由于哥舒翰多次击退吐蕃侵扰,改变了边境的局面,致使“吐蕃屏足不敢近青海”,总体上起到了安定边境,保护人民生活、生产的作用。因而,当时就有民谣说:“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吐蕃总杀却,更筑两重壕。”这里的《哥舒歌》,很可能是在这首民歌基础上加工过的作品。
4/哥舒翰的回马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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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在《哥舒歌》中,“哥舒夜带刀”一句表明,哥舒翰的兵器为刀,真实的哥舒翰,其成名兵器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实战中的哥舒翰,其趁后兵器为枪而非刀,刀只是一种佩饰。
哥舒翰善使枪, 这在《旧唐书·哥舒翰传》中有明确载。哥舒翰善使枪,杀敌绝技为令敌闻风丧胆的“回马枪”。
“回马枪”作为制敌杀技,最早以固定词语出现,是源自小说《说唐》,罗成和秦叔宝互教自家武艺,但是大家都留有一手,罗成没有教自家绝杀“回马枪”,秦叔宝没有教自家绝杀“杀手锏”,但是在日后的作战中,都让对方见识了自家的绝活古代用长枪作战时的一种枪法。
罗氏“回马枪”的要诀不在于“回身刺”,而在于“回马刺”。就是故意引诱敌将追上来,待敌将一枪朝后背刺来(或用刀砍下),乘机拨转马头,使两马成L型,才进行攻击(这时两将几乎是面对面了),这时敌将招式用老,兵器也没时候拉回来抵挡,促不及防,就被刺杀(或砍杀)于马上。所以“回马枪”之类“反败为胜”的招式不好练,首先要致自己于很危险的境地,其次要把握好时机火候,最后如果是在马上使,则要和战马很好的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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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用以指突然调头回击。其后,也指回过头来给追击者突然袭击的战术:冷不防给敌人杀了个回马枪。比如唐平铸《转战江淮河汉》中的“ 刘邓就在敌人的不意中,指挥部队杀了一个回马枪”,就是这种战术。而哥舒翰的回马枪,较之罗氏回马枪要原始、实用,且危险系数小,成功率高。
据《旧唐书》载,哥舒翰善使回马枪,他出战时都会带上家奴名左车。哥舒翰的家奴左车年约十五、六岁,很有力气。哥舒翰每次出战,快马追到敌人身后,靠近敌人时,就用枪搭上敌人的后背,再大喝一声,被枪一搭、被人一吼,是个正常人都会有反应的。所以,当敌人失惊回头时,他便趁势一枪刺中喉头,挑起三五尺掼下,没有不死的。这就是哥舒翰的回马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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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舒翰出战时都会带上家奴左军。左军年约十五、六岁,很有力气。敌人被掼下马后,就该左车出场了——只见他下马趋敌,割取敌人首级而还。主仆配合默契,成为常规战术。那场景,着实令敌人胆寒。